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山西省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公告
(第二十八號)
《山西省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于廢止<山西省酒類管理條例><山西省鹽業管理條例>的決定》已由山西省第十三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三次會議于2019年9月27日通過,現予公布。
山西省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
2019年9月27日
山西省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
關于廢止《山西省酒類管理條例》和《山西省鹽業管理條例》的決定
(2019年9月27日山西省第十三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三次會議通過)
山西省第十三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三次會議決定:廢止1999年8月16日山西省第九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一次會議通過的《山西省酒類管理條例》;廢止2001年9月29日山西省第九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五次會議通過,2010年11月26日山西省第十一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次會議修正的《山西省鹽業管理條例》。